天津外遇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
在有前瞻性地预见到某项证据极有可能会面临毁灭或是今后再行获取将变得极度困难的情境时,诉讼相关人士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对该项证据实施保全措施,当地人民法院亦可依据实际情况主动采取适当的保全行动。所有待保全的事实资料都应是能清晰无误地证明有关案件具体事件的文件或物品,具有明显且严重的毁掉、遗失或者在短期内很难再次获得的可能性,同时,这些待保全的证据资料也无法在既设立的时限内向法院提交给其进行核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二、证据保全的申请流程有哪些
证据保全的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申请
三、证据保全的程序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证据保全程序:当事
法律后果:经保全的证据,在后续诉讼中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若未依法进行证据保全,可能导致重要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从而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公正审理。在一些情况下,未保全证据可能导致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无法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可能败诉。总之,证据保全有助于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诉讼结果有重要影响。
在预见某项证据可能面临毁灭或难以再次获取的情况下,诉讼相关人士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法院也可依实际情况主动采取。保全的资料应清晰证明案件事件,有明显且严重的毁掉、遗失或短期内难再获的可能,且无法在设立时限内提交法院核实。